¶ 从心理学角度理解Goolge模式

2006-05-31 19:00

1. 引述

正看骡子:
莫非写的亚洲史,嘿嘿...

他说亚洲尤其是东亚季风气候的人整体文化是尊重集体力量的 所以包括中国,日本跟朝鲜人都是集体类人群 整体文化讲究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 也讲究集体的凝聚力 处于上层金字塔顶端的人并不只是领导者与控制者 同时还是示范者。历代皇帝都是这样的(比如唐太宗)。 所以一个朝代的风气与文化与示范者的风格都是同样的。

而欧洲文化(主要是基督教)包括伊斯兰文化都是在贫瘠的土地上出生的 依靠征服与传教来传播的(想想波斯的大流士与十字军东征) 所以更强调英雄主义与个人努力(那边人少,一场战争可能也就几千人参加,那要是一个哥们勇点,KILL个10个8个的就是英雄了,不象中国,只能在“百万军中,还要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”才NB),可以想象中国人如何的难出英雄。而中国的英雄,比如董、黄,还有田横等。都是为了集体以及国家而死,几乎没有罗宾汉式的人物(梁山那帮不是,李自成之类是被党包装的)。

2. 自说

我们的2.0生活:
http://youmeng.bokee.com/5098596.html 得到有一个提示, 文化不同,但是社会活动的本质是有规律可循的, 就是“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” 从安全需求以上,就是我们互联网的潜在用户的基本述求了!
web2.0都是个死胡同,web3.0呢?:
http://ittalks.blogbus.com/logs/2006/05/2556158.html
  • 点出了要点:
    • “互联网精神的本质就是:自由,平等”

IT产业的发展基础是建立在逐步划分和限制这种本质的基础上的, 奈何技术的进化比产业的进化要快的多, 各种分享/发布/组织信息/资料/社会关系的工具/ 服务/技巧层出不穷,

google 仅仅是认了个死理: `不作自个儿控制不了的事儿!` 所以成功了!

中国IT企业:
思想还在 Web1.0; 还在拼命的诱使/迫使/说服用户交出权力并付费,可以说 是很没前途的!

2.1. 一个人...

一个人,在互联网中的天生权力/义务有什么?:
  1. 有权力发布自个儿想发布的信息!
  2. 有义务为自个儿发布的信息负责!

`that all!`

以上两方面是完全相互对应不可脱离的,任何一种缺失就会产生各种恶果:

  1. 不能发布自个儿想发布的信息,也就不可能为自个儿发布的信息负责:
    • 所以,有各种各样不负责任的言语在互联网中此起彼伏
  2. 要求为自个儿发布的信息负责,却不允许发布自个儿想发布的:
    • 所以,实名制不论哪个国家搞都会臭!
  3. 可以自由发布自个儿想发布的信息时,却没有良好的监督机制:
    • 所以,有各种哗众取宠的组织/个人将互联网娱乐化
  4. ………………

维基百科之所以成功,就是将这种基本权力按照一种合理的模式进行了限制……

3. 问

我们的IT企业应该怎么开始想了?

象我这样的用户应该怎么样设计新的网络生活?

引用好友的邮件缀语以纪:

从这里,到那里
流转的不仅仅是
生命迁徙的轨迹

chinese ,Zen ,internet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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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2t渲染:: 2010-10-09 02:21:40

§ 写于: Wed, 31 May 2006 | 永久链接;源文: rdf ,rss ,raw | 分类: /internet 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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